浦城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浦城县农机管理总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4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近日,浦城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五大部分十六条,系统地阐述了我县在未来五到十年期间全县农机化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农机工业发展的重点、政策保障支持等内容。

  《意见》指出,到2015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6万千瓦;耕整机械、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栽植机械保有量分别达到12000台、700台、和500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发展到70%,其中机耕作业面积达98%,机收作业面积达85%,机插作业面积达20%。到2020年全县农业机械化总动力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装备结构基本合理,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

  《意见》科学制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农机化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根据农业区域发展的特点明确了相关乡镇农机化发展的重点,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机化培训和技能开发、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并提出了积极完善的政策扶持措施和组织保障措施。为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对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浦城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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