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第11期

作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1日

  截止10月31日,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3.53亿元,资金使用比例为77.9%;补贴资金结算15728.502万元,结算比例为34.75%。

  按资金使用比例,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泉州市、莆田市、三明市、漳州市、南平市、福州市、宁德市、龙岩市、平潭实验区。

  按资金使用比例,县级排名前十名的依次是:闽清县、宁化县、泉港区、永定县、芗城区、龙海市、诏安县、长汀县、延平区、连江县。

  按资金使用比例,县级排名最后十名的依次是:新罗区、仓山区、罗源县、涵江区、屏南县、漳平市、政和县、晋安区、顺昌县、连城县。

  按资金结算进度,县级排名前十名的依次是:石狮市、浦城县、永安市、东山县、龙海市、仙游县、延平区、永春县、永泰县、建瓯市。

  仓山区、泉港区等未开展结算。
 
  附件:201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xls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前10名的县(市、区).xls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最后10名的县(市、区).xls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前10名的县(市、区) .xls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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