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总站)、福州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成全省机插秧200万亩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今年,在全省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拟试点控制任务100万亩。主要补贴水稻机械化插秧环节,补贴对象为给种粮户提供机械化育插秧服务并具有一定服务规模(拟相对集中连片作业面积在30亩以上)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生产服务主体,以降低农机作业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要广泛宣传。市、县两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向合作社、农机户、种粮户等宣传补贴政策,调动广大农户机械化育插秧积极性。
二、要充分准备。结合实际,积极引导广大农户早做育秧的各项准备工作。选良种,择田地,备机具,定规模,拟协议等,力争万事俱备、不误农事。
三、要统筹兼顾。围绕年度目标,拟制作业补贴试点补贴额度;协调农业等部门,结合粮食高产创建、粮食产能区建设、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等农业(农机化)政策项目,认真研究部署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促进全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机插秧200万亩以上的任务。
请各设区市将文件精神通知各县。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