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函[2014]34号
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你县《关于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请示》(安农机[2014]13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有关安装类机具核实验收问题
根据《2014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安装类机具具体的核实办法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定,并写入县级方案。
茶叶色选机目前只有一个档次和补贴标准。微灌设备按照流量大小只补首部,不补管网,因此不存在测量面积问题。上述品目机具的核实办法建议可参照单机补贴总额5000元以上机具核实办法。
二、“永久性铭牌”问题
近期我局已就此问题答复罗源县农机管理部门并转各地,具体内容可上福建省农机化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询。
三、单机补贴总额5000元以下机具核实问题
根据《2014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说明,对单机补贴总额5000元以下机具是否需要逐台核实,省里不做统一规定。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自行执行或调整金额,在县级方案中明确。
四、先核查后结算问题
同意你站提出的为确保资金安全,先核查再进行结算。 要密切与财政部门的合作,加快资金结算和兑付速度。
五、逐台核实问题
逐台核实,必须提供购机者、机具和核实人员三方合影,同时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空白处注明并签字。
六、补贴管理系统问题
管理系统已于5月16日正式开通,我局已下发正式通知。县级补贴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可咨询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
专此函复。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5月19日
抄送: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pdf版本:
关于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站有关请示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