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计〔2016〕67号)精神,加快提升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5月17-18日,泉州市农机总站、市财政局积极组织专家组,到德化县、惠安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2016年省级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工作还邀请市农业局监察室等相关人员参加。
专家组一行深入实地,现场查看了项目实施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水稻种植基地和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装备,对照项目主体报送的申报书,认真核对申报条件,听取了申报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并对实施项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专家评审,我市申报的3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承建主体均能达到项目申报要求,经好中选优,最终确定了2个合作社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公示环节之后,市农机总站、市财政局将督导相关项目县按进度要求认真实施,积极落实督查指导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