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农机化工作要点

作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农机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农业农村局长工作会议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需求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途径,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实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零结余”,继续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示范点建设,新建30个水稻、10个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成套装备示范基地,培育100个上规模的“五有”农机合作社,创建8个“平安农机”示范县。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26项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导意见》精神
  1. 及时贯彻《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深入宣传学习,凝聚各方共识,营造有利氛围,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推进我省主要农作物、重点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满足广大农民对适宜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业机械需求。
  2. 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县(区)农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当地政府加强对农机化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促进农机化发展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保障经费落实,把农机化工作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议事日程及绩效考核内容。
  二、大力推进生产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
  3. 全面完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是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设区市要按照省级下达任务指标要求,对标对表,细化指标,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完成考核指标任务,确保全省完成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的任务。
  4. 继续实施水稻、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示范点工作。今年每设区市要新创建一个示范县,每县(市、区)新创建一个示范点。要聚焦耕、种、防、收获等生产环节,依托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示范引领绿色、高效、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重点突破水稻机插、旱地作物机种、机收薄弱环节,提升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要以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组织开展现场演示、展示活动,引导小农户、家庭农场接受农机社会化服务。
  5. 组织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重点推进农机装备配套升级,配备先进、绿色、高效、智能的成套设备,提高作业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推进良种、良法、良田、良机集成配套,引领全省水稻、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全省计划建设30个水稻、10个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成套装备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以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新购置生产全过程成套设备,新购置设备享受农机补贴的同时,给予省级财政资金30-50万元补助。每设区市安排3-5个县(市、区)落实示范基地项目。并积极推广智慧农机的示范应用,促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在农机装备和作业上应用,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
  6. 加快推广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畜禽等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计划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重点推广果树的修剪、采收,蔬菜的栽植、收获,食用菌自动化生产流水线、茶园机械化耕作、施肥,畜牧水产养殖饲喂料,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精准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及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农机装备,提升我省农机化整体水平。
  三、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7. 深化改革创新。继续全面实行农机补贴产品准入市场化改革,对农机产品列入补贴范围实行“认证登记制”,补贴机具资质由社会认证机构出具产品认证结果,推动鉴定证书第三方颁证。精准调整补贴政策,将先进适用、绿色、高效、智能等集成装备、成套装备列入农机资金补贴范围。
  8. 主动上门服务。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根据下达补贴资金额度,建立按月计划推进机制,实现年度补贴资金“零结余”。要围绕当地重要农作物生产和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主动对接有需求的种养大户、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宣传补贴政策,推广演示新型机具,推动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9. 便捷办理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实行常年连续开放,开展补贴资金动态调剂,做到购机者随时申请、农机部门随时受理。探索开展手机APP办补、补贴机具二维码、补贴机具物联网监管“三合一”试点工作,探索牌证管理的机具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免予现场实物核验,提高补贴机具核验的效率。认真落实2018-2020年补贴实施意见中补贴资金兑付的时间要求与工作要求,让广大农民群众尽快得到实惠。
  10.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农机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过程中,对单个主体大批量购置机具、单类或单个机具销售量较大机具、补贴产品补贴比例畸高等异常情况要高度敏感,及时发现、调查违规行为。要重点监督农业企业、农机服务组织等机具购置量大的主体,重点监测农机经销企业与农机生产企业、购机户的交易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查看原始交易凭证等方式,发现掌握相关证据。要严惩违规行为,对不配合调查的农机产销企业,暂停或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四、积极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11. 突出重点培育。今年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务提升行动,按照数量与质量并重、规范发展、素质提升的要求,重点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全省计划培育100家,每家总资产3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农机服务规模达万亩、示范推广能力强的“五有”农机合作社(“五有”即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培育一家以上。要组织参加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的评选,示范引领合作社发展壮大。
  12. 加大政策扶持。要对农机服务组织精准施策,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用好农机合作社新建机库棚列入购机补贴的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社会化服务财政补贴项目。今年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26个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对接经管部门,组织农机合作社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对水稻机插秧单环节或以水稻机插秧为主的1+X一体环节,即水稻机插秧+机插育秧(1+1),水稻机插秧+机耕、机收(1+2),水稻机插秧+机耕、机收、机防(1+3)生产全程机械化一体环节,马铃薯、甘薯机械化播种(插藤)、机械化收获单环节及特色优势产区经济作物机械作业环节等社会化服务,给予财政项目补助,每个环节补助比例占当地市场服务价格的30%,且须将不低于50%的补助款通过“一卡通”方式转付给被服务的农户,重点突破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利用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农机保险。
  13. 优化服务机制。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农机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要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鼓励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向农户提供全过程“一站式”综合服务。
  14. 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每个设区市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可借鉴建阳区开展智慧农机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应用北斗系统智慧农机服务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地方政府支持,完善作业订单网上、电话预定,作业适时监控监测,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为小农户提供全程机械化的“一站式”便捷服务。
  15. 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及生产一线的农机“土专家”的培养,积极开展对农机具操作、维修等实用型技术人员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精、技术过硬、留得住的一线农机实用人才队伍。
  五、规范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
  16. 稳步推进农机试验鉴定改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做好推广鉴定改革衔接工作,继续推进农机试验鉴定改革,推动第三方机构颁发鉴定证书。
  17.开展国家支持的有关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做好农机专项鉴定工作,畅通农机新产品鉴定渠道。
  18.组织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和投诉监督。组织在用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开展全省农机补贴产品质量投诉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
  六、稳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
  19. 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按照“放管服”有关要求,督促各地进一步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切实维护机手的知情权,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催检、催告、送检等服务和便民机制。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改进检验方式,简化检验内容、优化检验程序、提高检验效率。进一步贯彻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及其工作规范,严格驾驶证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提升驾驶证考试质量。
  20. 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托道安工作机制,密切部门协作,巩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省农业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城乡结合部重点路段与乡镇墟日重点时间节点的专项执法,有效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加大对已公告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收缴工作力度。做好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季节的安全检查,加大对农业机械较为集中场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违法行为。
  21. 深化创建活动。按照每个设区市重点抓好1个县创建的要求,今年新安排8个县(市、区)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任务。大力宣传推广“平安农机”示范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2.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机手安全生产意识,精心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形式,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七、切实加强农机队伍作风建设
  23.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融入“大学习”热潮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二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加大政策研究,增强推动发展本领。
  24. 强化担当作为。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强化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将要出台的省政府《实施意见》,努力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要认真落实今年各项农机化工作目标要求,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25. 延伸绩效考核。今年继续开展延伸绩效考核工作,农机化重点工作列入延伸绩效考核项目,各市、县(区)农机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落实,倒排时间表,任务落实到主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省级将对重点工作进行通报,对持续进度落后进行专项督促、约谈,直至发函建议属地问责。
  26. 严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利观。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项目监管,经常开展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开展“红红脸,出出汗”的提醒谈话,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项目等农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筑牢防腐倡廉的坚强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机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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